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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加家具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中加两国之间家具贸易最大的隐患是加拿大方面可能对中国家具采取反倾销措施。
2004年,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从我国进口的木质卧室家具展开反倾销调查并裁定征收反倾销关税。加拿大的Durham家具公司、Shermag公司和Palliser家具公司生产的家具主要出口到美国,他们曾资助美国家具制造商的反倾销游说,以达到对中国的卧室家具征收高额关税的目的。某些加拿大家具制造商要求加拿大政府跟进,也对中国输加家具进行反倾销调查。安大略家具制造商协会等行业协会正在成员企业中进行一项调查,调查中国家具对加拿大国产家具制造业的冲击程度,以便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向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提出申诉。调查的重点包括对就业的冲击,重点产品是木制和皮革美式家具。他们认为:加拿大面临的问题和美国一样,所以有能力促使加政府采取同样的步骤。
针对中加两国家具贸易的现状,为促进中国对加家具出口贸易的良性发展,建议:
1、加强中加双方家具行业的交流。
中国和加拿大的各级家具业行业协会建立联系,开展行业交流,增进相互的了解;针对一些双方共同关心的敏感问题加强沟通和协商,释疑解惑,减少对行业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的不良冲击;探讨在有关领域双方合作的可能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共同促进健康发展。此外, 加拿大家具行业具有先进的制造工艺和技术,在环境保护、节省材料、人员培训和电子商务管理方面也具有独到之处,值得中国企业效法。中方可以加强和加方的技术交流,提高中国家具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中国家具制造业的整体水平。
2、提高中国家具企业和整个家具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首先,要注重创新设计,在家具原材料、结构和工艺方面实现创新,走专业化大生产之路,从而节约原材料、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家具附加值,获得增值的效益;同时还要积极开发出适合加拿大市场的新型家具,例如家庭娱乐家具、环保家具、家用办公家具等,实现家具的个性化、多样化,增强中国家具的市场竞争力,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其次,品牌建设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建立真正的、长久的品牌可以使企业更有能力控制自己的命运。培养品牌,与先进的营销观念、以人为本的创新设计思想和现代生产技术要素等紧密相关,需要多方面因素的整合与长期的文化积淀。
3、双方企业发挥各自优势,探讨合作新途径。
加拿大家具进口商和经销商销售渠道广阔,熟知北美消费者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加拿大家具商正把目光投向环太平洋地区国家,中国家具企业应该抓住机遇,通过参加行业展会、访问交流等方式,和加拿大同行建立更紧密的合作。不但可以通过独立的家具店、百货商场、仓储店、连锁店等传统的零售网络,还可以同建筑商、室内装修设计公司、连锁酒店等展开合作,通过参与招标,将价廉物美同时适合北美消费市场的中国家具(包括家用家具、办公家具、酒店家具和公共设施家具)推向加拿大和北美市场。
附件1: 加拿大家用家具的定义与分类
加拿大采用北美产业分类系统(NAICS),把家具行业(NAICS 337)分为家用家具(NAICS 3371)、办公家具(NAICS 3372)和其他家具(NAICS 3379)三大类。
本文提到的加拿大家用家具行业的产业编号包括NAICS 337121、337123、337126和337910,分别相当于SIC1980分类编码的2612、2611、2619和2691。具体分类如下:
337121-软垫家用家具制造行业(SIC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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