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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加拿大投资新闻 >> 创办加拿大企业 >> 正文
一、 企业形式

发布日期:[08-04-09 14:15:54] 点击次数:[]

在该省的居民做代理人。私人法人企业的股份或证券不得出售给公众。

ii) 公众性法人企业(Public Corporation)

    向公众出售其证券或股份的企业称为公众性法人企业,亦称上市公司。一家公司如欲在安省向公众推销其证券,必须遵守“安省证券法(Ontario Securities Act)”所规定有关招股计划书的要求。

    法人企业又可以分为:

省级法人企业(Provincial Corporation)

    只准备在安省运作者,可依照安省“商业公司法(Business Corporations Act)”,在“消费者和企业服务局”组建省级企业。省级企业不得在其他省开展业务或推销产品。

联邦级法人企业(Federal Corporation)

    准备在加拿大若干省(区)或全国营业者,应依照“加拿大商业公司法(Canada Business Corporations Act)组建成联邦级企业。联邦级企业还需要在开展业务的具体省进行登记或取得营业许可。联邦级企业欲在安省开展业务,应与“公司和个人财产保障支局”联系(电话:416-314-8880;1-800-361-3223)。

    一般来说,国家对联邦级企业在产品标准和质量上的要求上,比省级企业要严格。
 
4、合作社

    合作社是由具有近似需要的人组建的法人企业,意在为其成员提供货物或服务,或共同使用其现有资源以增加收入。其企业结构保证:
 
● 所有成员具有相同的发言权(无论所持股份多寡,均一人一票);
● 入、退社自由、自愿;
● 有限的股金利息收入;
● 根据惠顾量的多少奉还剩余价值。

    在安省不必要为采取集体和合作式的经营而组建合作社。企业只有依据“合作社法人企业法(Co-operative Corporation Act)组建,企业名称才能冠以“Cooperative(合作社)”字样,否则就属违法。

——安省合作社

    安省合作社在“安省金融服务委员会”和“安省财政厅许可证与实施处”注册。成立非赢利合作社收费155加元;成立其他形式合作社收费335加元。

——联邦合作社

    联邦合作社属“加拿大合作社法(Canada Cooperatives Act)”管辖。联邦合作社通过“加拿大工业部法人企业指导局(Corporations Directorate of Industry Canada)注册。收费200加元(在线报送资料者)或250加元(以其他方式报送资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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