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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省官方的说法,外国公司在安省投资研发项目时,可通过以下措施获得研发税优惠待遇:
方案1:美国母公司 / 安省子公司
对母公司有利之处:
● 研发的税后成本比在美国低。
● 加元比价低,故节约成本。
● 母公司继续拥有知识产权。
方案2:在安省新的或现存的分支机构内进行研发
研发所需资金可直接由分支机构提供,或来源于对分枝机构的债务或股权投资。对法人企业的有利之处在于:
● 随着安省分支机构最大限度获得应税减免,成本进一步降低。税收减免可以在帐上无限期前转。
● 有产品委托书或产品在安省制造并出口的前提下,可以取加元比价低之利。
方案3:外国公司设立或参股一个由加拿大人控股的私人法人企业
对外国的有利之处在于:
● 随着该加拿大人控股的私人法人企业获得研发费用的税收减免,外国公司亦实现最大限度的成本节约。
● 可与合作伙伴共享知识产权。
● 风险较小。
方案4:外国公司与应税的加拿大法人企业签合同
对外国公司的有利之处在于:
● 由于安省公司获得税收减免,对外国公司来说研发成本可能下降(但如果研发是由非税实体进行,则此利不存在)。
● 在该外国管辖区,可享受税收扣减。
● 拥有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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