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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商业管理
1、 有关市政管理的规定
● 开办企业涉及的市政要求
在安省乃至加拿大,每一城市都有权签发适用于本辖区的营业证书。许多(虽然不是全部)行业,尤其是可能产生卫生或安全问题或影响到社区利益的行业的企业,都需要市政批准或许可才能经营。申领许可证需缴的手续费从几元到上千元不等。收费没有统一标准,开办企业的人应向当地有关市政府人员咨询。
● 区域布局法规(Zoning Bylaws)
区域布局法规对土地的使用有相关规定。如投资人或开发商的规划与区域布局法规有出入,须先申请变动,获得批准方可施工。
● 安省建筑标准和城建局
企业所处的位置要受城建局的检查,以便确保符合当地的安全标准,比如安省建筑标准(Ontario Building Code)和安省消防标准(Ontario Fire Code)等。因此投资人在签署房屋租用合同前务必阅读并搞清所在区域的布局法规,或在建筑动工之前获得建筑许可证。
● 商业管理
为保护公众利益,联邦和省还规定企业产品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安全等标准,并申领到相应的许可证才能营业。例如,经营食品、餐饮、药品、酒精类饮料、木材、光镜、机动车等的企业须申领联邦或省的许可;工程承包、出租车企业等得申领市政许可。
● 环境保护管理
安省有关废气、废水和废渣的排放规定主要源于三项法律:环境保护法、安省水资源法和杀虫剂法,由安省环境厅主管。例如,根据环境保护法,产生工业废水或有害废料的企业,必须向安省环境厅备案,提供废料的组成细节,并使用安省环境厅批准的废料运载工具,将废料运至安省环境厅批准的废料接收者,并将每一次的运输情况书面报告给安省环境厅的废料管理处,否则就属违法。
详情可见www.ene.gov.on.ca 及www.omb.gov.on.ca/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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